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

好惡

跟院長偶然聊到歌德時期的建築,那是她教的一門藝術史其中一部分,一說到我去過德國Ulm大教堂,她立刻從辦公室裡翻找她十年前寫的一本散文集,其中一章節便是寫到這個教堂,她大方把書借給了我,讓我帶回來看。

我常常也這樣,頻率對了,一下子便對對方掏心挖肺,跟人幾乎有些毫不保留地分享,跟個傻妞沒兩樣。

只是,這世界不似小孩子那時單純,有時候人家跟妳套交情,只不過是因為利益關係而已;有時候,人家只是利用我的熱情去成就她/他自己;狠一些的,還回過頭來攻訐、倒打一耙,過河拆橋。在看多、被傷害多了之後,我逐漸保留,再也不那樣一股勁兒地直接把對方當成至交拜把。

個性使然,我對於他人的好惡向來分明,雖不致於絕對非黑即白,但只要讓我印象不好的,基本上就難以從谷底翻身。

有些人則對於我對他人的厭惡直接寫在臉上頗不以為然,認為我未免太不顧情面。可我明明就不喜歡,為何還要我虛假地去迎合、討對方歡喜?如果我真的這樣做,連我都會厭惡這樣的自己。

換個角度想,我這樣的人才是最沒有心機的,喜怒哀樂都寫在臉上給對方看,界線清清楚楚攤開,告訴你我的地雷區在哪裡,有什麼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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